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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注】成都买公寓可算“投资落户”?看看市房管局是怎么回复的

发表于2017-04-07

在3.23成都限购新政出台以后,不少没有成都户口的购房者,只能望房兴叹了。没有户口,没有成都社保(连续缴纳24个月),不仅房子买不了,以后在成都生活,也会因为没有落户成都而带来各种不便。


“现在买公寓不限购,而且买了公寓还可以入户!”这是限购之后,不少置业顾问吸引购房者购买公寓的要点,那么,这个承诺究竟是否真的?具不具有可操作性?



根据成都商报的调查,买公寓可以入户,这已经是2008年的政策了


2008年成都开始实施的《关于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调整我市部分户口政策的暂行意见》,其中对于公寓类非住宅投资入户的规定是这样的:


在我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从上述政策可以看出,公寓类商业用房需满足如下几个条件:

1、一次性付款总价超40万的公寓等非住宅用房;

2、本人需为市外人士;

3、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据了解,所谓“合法固定住所”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自己购买的住宅、一种是长期租赁的住宅。


也就是说,按照该规定理解,并非买了公寓就可入户,对于成都本市的购房者来说,购买公寓并不能迁移户口;而对于没有固定住所的外地购房者而言,仅仅只购买公寓也是无法入户的。


但是,最重要的是,以上政策已于2014年失效了!!!



新入户政策2014年实施,废止投资入户



据了解,上述于2008年12月颁布实施的政策,实际是为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而出台的灾后购房入户政策,在当时的确更好地发挥了户籍管理在灾后重建、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014年6月1日,上述成都入户优惠政策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沿用至今的“2014年成都市购房入户新政策”。根据该新政策规定:


1、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2、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3、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4、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那么,买商铺能不能入户呢?

成都市房管局:买商铺公寓都不能入户


针对公寓类等投资入户,有房企专门咨询了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得到的回复是之前一次性支付40万以上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以落户成都的规定已经过期,现在无论是购买商铺还是公寓都不能入户成都。


所谓的投资落户等政策都是2008年地震后为促进成都经济发展和灾后重建临时实施的“刺激措施”,已于2014年6月1日后废止。


2017年3月23日,成都实施新一轮限购令之后,对于买房的资格审查更为严格,也因此,购房者们需要多加甄别,及时询问。


省政府网站上整理的最新成都入户指南,供大家参考!、



01

学历、职称类入户


满足条件

●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

●在其他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并且,年龄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适用范围:成都市五城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


02

国外取得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入户


满足条件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

●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到我市工作的回国人员。


03

投靠类入户


满足条件

●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市外无职业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稳定收入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

●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非本市户籍的退(离)休人员或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本人或子女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注意:因购房、投资、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以上三类投靠。

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是指对实际居住的房屋拥有房屋所有权或单位住房使用权。包括购买的商品住房、房改房、二手住房、自建住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职工租赁本单位成套自管公房(单位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租赁房管部门成套直管国有公房。对租赁的私人住房不纳入合法固定住所范围。


04

购房入户


满足条件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


发表于2017-04-07

公寓是不能的

发表于2017-04-07
买房情报cd,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关注】成都买公寓可算“”?看看市房管局是怎么回复的”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7-04-07

7月1号以后落户好像更难了

发表于2017-04-07
买商铺公寓都不能入户
发表于2017-04-10
大成都不限购最近区域别墅群,金科廊桥水乡,联排双拼独栋现房,地铁10号线,走正公路到天府新区只要18分钟。途经剑南大道,天府大道,益州大道,红星路南延线,到达兴隆湖。咨询专线1838033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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