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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如何处理未能按时交房

发表于2013-07-03

 

按合同约定,发展商会在交房前十几天用挂号信的方式将交房通知单邮递给买家,告知具体交房的时间及须带齐的资料。发展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对策:购房者在购房时要写清楚邮寄地址,一定要是容易接收、能保障亲自签收的地点。如合同约定的收楼期恰遇上购房者出差,可通过电话或亲友咨询具体情况。不能如期到场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进行,也可及时与发展商联系,另行约定时间,并用书面形式确认。

 

发表于2013-07-03

确实很麻烦

不过一定要保护自己的权利

 

发表于2013-07-04
奇奇颗颗历险记,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如何处理未能按时交房”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7-09

好麻烦的

 

发表于2013-07-23

现在不按时交房的多的很

 

发表于2013-07-31

现在交房弄的契税怎么办

 

发表于2013-07-31

这样还比较好

 

发表于2013-08-07

方便好多好多

发表于2013-08-13

不知道了

 

发表于2013-08-22

好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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