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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东江门市区禁止养狗 违者统一收缴捕杀

发表于2011-08-03
近日,江门市公安局、农业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工商局、卫生局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提出“市区所有公共场所和道路一律禁止犬类进入”,而自8月26日开始,市犬类管理联合执法人员将对在禁养区内的公共场所违规饲养的犬只予以统一收缴、捕杀。

发表于2011-08-03
市民

捕杀犬只将拍照留档并集中深埋

希望出台合法养犬细则

“我拨打12345咨询,对方说不清楚,让我咨询110,而110也说不清楚。”一市民看到《通告》后在南方日报报料平台上反映说,“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将犬只全部清除,连养狗证都不给办理,对养狗的人很不公平,也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通告》引起了江门许多市民关注,在网上也有不少讨论。有人称要带小狗去“避难”,有人建议狗主牵好狗,也有人通过微博表达不满:“又不讲去哪里办理牌照,只是会说禁。”

许多市民希望政府针对合法养狗出台细则。有网民发微博表示,“半夜听到这个消息,忧心难眠”,并称“领牌不要紧,起码啥时领,如何领,在哪领……要交代清楚。”

“如果牵狗散步会怎样?如果邻居投诉会怎样?”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张先生认为《通告》过于粗糙,虽然提到犬只伤害他人的“责令立即捕杀”,但并没有对扰民犬只如何处理进行详细说明。他认为,操作细节应该明确,若在狗主面前当场棒杀犬只,可能会遭遇反抗。

发表于2011-08-03
此外,《通告》中提到“街道办、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楼长(主)等要加强管理,对社区养犬户进行宣传教育,大力提倡文明养犬”,也引起一些市民质疑。有市民就提出“一方面说‘禁养区不准养’,但另一方面又默认‘提倡文明养犬’,到底给不给养?这个通告经不起推敲啊”。

商家

犬只交易不日或将恢复

《通告》中要求“禁养区内禁止活犬上市交易”,不少商家和市民也是议论纷纷。前日下午,记者来到潮江路走访,这条街上,宠物狗的销售情况照旧,吸引了不少顾客。据了解,这些宠物店负责人大多已经知悉《通告》大致内容,但他们对此却有不同理解。

一宠物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通告》其实并不是真的禁止犬只上市交易,而是让市民们对自己饲养的犬只做好管理“我们都是拿牌卖宠物狗的,如果不给卖,那我之前拿的牌还有什么用?”

另一家宠物店的老板直言不讳地表示,不让卖狗“只是一阵风”“《通告》刚出来的时候,可能会严一点,用不了多久就会恢复如常了”。正在选购宠物狗的黄女士则认为《通告“很多细节都没有考虑到,很难让我信服”。

江门市工商局市场科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他们会依据《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禁养区内的犬只进行相关处理,对于那些已经拿了执照在经营宠物狗的商户,则“主要是以宣传教育为主,慢慢引导他们转变经营范围”。

发表于201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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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08-04
这些人脑壳长包,是不!
发表于2011-08-04
这群SB领导,创个鬼文啊,脑壳被门挤了是不,这样还想创文···MLP
发表于2011-08-04
看到就冒火!素质真低
发表于2011-08-04
发表于2011-08-04
引用:公主亲姐 在2011-8-4 9:50:16写道:原帖
这群SB领导,创个鬼文啊,脑壳被门挤了是不,这样还想创文···MLP
 
 你文明点
发表于2011-08-04
微薄这个事是不是被和谐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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