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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户籍制度改革来了:城内租房全家落户

发表于2013-08-05

今后,在四川省除成都市以外的大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即便是租房,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均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

除成都市和民族地区外,将全面放开全省大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条件,吸引和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同时,流动人口的管理也将尽快纳入省政府立法计划。

已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村居民、失地农村居民以及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地居民,将作为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中的三类重点群体,鼓励率先转户。

若要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农村居民申请转为城镇居民的,只要本人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及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除成都市以外的大城市,只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也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

 

发表于2013-08-05

不错啊

发表于2013-08-05

跟我们没关系啊

发表于2013-08-05

好事情

发表于2013-08-05

支持一个

发表于2013-08-05

不错不错

发表于2013-08-06

支持!

发表于2013-08-06

呵呵,成都除外。。

发表于2013-08-12
引用:红灯侠在2013-08-06 13:39:05写道:
8楼

 呵呵,成都除外。。 

 哈哈

发表于201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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