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出租房屋要分档征税了,老火!

发表于2011-05-27
以前说是出租房屋要在哪哪去备案,承租人和出租人一起,这备案就是纳税的依据。。。我想说的是,这需要相当高度的自觉性和政治觉悟吖!
发表于2011-05-27
这让我想起了两个词:苛捐杂税- -以及苛税猛于虎
发表于2011-05-27
我是租房住,一个西边三环的套二房,之前基本保持一年一涨的频率,幅度也在心理准备之下,这今年的涨幅突然翻倍了!我不知道这是由于物价上涨还是这出租房纳税造成的。。。
不管是哪一个,都是让咱小老百姓生活负担加重的结果!
发表于2011-05-27
这这。。难道是为了让租金上涨,大家都不租房子,去买房子吗?
发表于2011-05-27
其实现状是,房儿不愁租,你不租总有人租,外来流动人口那么多,怎么统一管理,那得要再弄一大批街道办啥的工作人员来,如此这般要养活这班人,不就得多收税嘛!
发表于2011-05-27
楼主有一点说到点子上了,政策出来了,如何执行?
怎么这执行?
有法子么?
发表于2011-05-27
纯粹扯淡!
租金时刻都有可能变动,那收税标准如何界定?
发表于2011-05-27
现在房东也不容易当,房客要么把你的房子弄得乌烟瘴气,要么拖延交租,这弄坏那弄坏的电话从未间断过,哎。。。这还要收税。。。

受夹板气啊!!
发表于2011-05-27
我以前也租过,可以理解你们的心情!
发表于2011-05-27
秋莫名堂的政府,老子坚决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