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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载>成都购房之悲愤遭遇--名人.风景让我伤透了心

发表于2005-12-27
为买房:借来朋友结婚钱
去年12月中的一个周末,看到名人·风景的开盘广告,被这个广告所吸引了。于是当时就去看了这个房子,从售楼处的售控表上看,房子销售的情况也很好,很多人都来买了这房子。当时我就想,这么多人来买这房子,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现在想来真后悔,当时真该在网络上查一下开发商四川名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情况。现在上网一查,才看到这家开发商开发的其他楼盘也在闹纠纷。
总之,第二天就去交了定金。我当时根本没什么存款的,全部借的。一半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那是人家结婚的预算经费啊!另外的一半,是父亲和哥哥做生意的钱。他们做点小本生意维持生活,为了支持我买房,把进货的钱全部都给了我,搞得好几个月都没钱进货。
为了买这个房子,可以说把能用的关系都用了,总算把钱是凑齐了。老百姓买个房子不容易啊!
等交房:一拖再拖真窝火
第二个星期就去签了合同,卖房的人给了我一份他们拟好的补充协议,让我填写、签字。我的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上写明:2005年7月30日,开发商把清水房交给我。当时,我问销售人员:到底什么时候能交房?销售员一再表示:没得问题的,你看嘛,这个房子马上就修好了,肯定会提前交给你的!我也抱着信任开发商的态度把合同签了。
在交房时间快到的时候,我不但打过几次电话到售楼部去问,还到现场去问过:我的房子7月30日可否交房了。但回复的答案都是:现在还不知道,你7月30日再来看。
到了7月30日去找开发商,对方却说:等到9月30日统一交房,还没到时候,你再等等。于是我想,那就等吧。等到9月30日的时候,我们好几个业主一起去售楼部问何时交房。得到的答复还是让我们过两天再来。我们当时就提出,延期交房,开发商应给我们以赔偿。开发商的人回复:合同上写得很清楚,该怎么赔就怎么赔,没得问题的。
到后来:开发商倒打一耙
在随后一段时间,直到2005年11月27日前,每次找对方,得到的回复都类似:快交房了快交房了,我们延期交房,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到了11月27日那天,离我合同上的7月30日快4个月了,离他们说的9月30日也快两个月了,开发商的人员回复:明天就见报了,大家注意看通知。结果11月28日,我依然没有接到通知。
到12月初,出现戏剧性的一幕,开发商在某报上登出一则消息,说:名人·风景已于9月竣工,请没有办理交房手续的业主尽快前来办理。看到这个东西,我的火腾的一下子就起来了:合同上说7月30日交房,你开发商不交;改口说9月30日交房,依然不交;现在,你还倒打一钉耙,睁眼说瞎话啊!
我和几个业主再去找开发商,他们却说:房子9月30日就竣工了,是你们自己没来办理手续的!他们还拿出补充协议,指着第三大条的第二小条给我们看———“购房合同及本协议下的房屋(以下简称房屋)达到《清水房交房配套标准》的交付条件后甲方无须一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无论甲方的交房通知在客观上是否能够送达乙方,乙方均应按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前往该项目现场售楼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未前往办理,则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视为甲方已实际交房给乙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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