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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州纪委:“房叔”事件中被问责者非举报人

发表于2012-12-24
南都讯记者刘其劲 广州“房叔”、“房婶”事件余波仍未平息,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出“房叔还没处理,举报者已经先被办了”的声音。昨日傍晚,广州市纪委官微@廉洁广州回应称,在广州“房叔”、“房婶”事件中,相关部门问责的既不是举报人,也不是报料者。@廉洁广州回应称,在广州“房叔”、“房婶”事件中,相关部门问责的既不是举报人,也不是报料者,而是在事件中受他人请托,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向他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府工作人员。@轻舟过江转发给@廉洁广州的评论,广州市纪委还透过官微回复称,“在‘房叔’、‘房婶’事件中本来就没有举报人,何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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