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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平——公正——公开

发表于2006-11-06
前天我去了荷花金池,第一次参加了业主与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对话,感憾万千!
我对业主委员会提出一点个人的见议。
业主委员会如果不能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办事,一定得不到广大业主的信任,矛盾只会越描越黑,而这样将导致市场只可能有两种结局:一种是死定了;一种是死得很惨。我相信这些都不是业主们所希望的结局。
如果业主委员会连这一点最基本的原则都不能做到,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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